截至昨日,青岛市七区市民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已达40天,据市劳动保障局统计,在这段时间内,共有1213名参保人员,报销233余万元住院医疗费用,平均每人报销医疗费用1926元。其中受益最大者是13岁的刘渱,这名患有慢性肾衰的女孩报销了1万余元。
老人报销比例最大
据统计,截至目前,市南、市北、四方、李沧、崂山、黄岛和城阳七区城镇居民中,共有50.2万人登记参加居民医保,其中绝大多数是在校大、中、小学生和老年人。在已经报销医疗费用的参保城镇居民中,老年人所占比例最多,共有427名老人患病住院,共花费医疗费279余万元,医保中心共报销107余万元,约占总就医支付费用的37%。另有400余名参保大学生看病支出医疗费用130余万元,共获医保报销60余万元,约占总就医支付费用的46%;参保儿童共有243人次就诊,共获医保报销35余万元,约占总就医支付费用的43%。此外,还有114名重度残疾和非就业者的参保病人,就医产生83余万元的医疗费,共获医保报销35余万元,约占总就医支付费用的42%。
参保登记带齐证件
从市劳动保障部门所掌握的情况看,七区共有85万名城镇居民符合参保条件,目前仍有34.8万人没有参保,该局提醒符合条件却未参保者,尽快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。其中,居民可就近到各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;学生应先由所在学校开介绍信,然后到所在区保险机构(公立学校的学生到各区机关保险办、民办学校的学生到各区劳动保险办)办理。参保人员在登记时,应携带身份证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,认真填写登记表。
此外,需要特别提醒的是,下列人员还应附加提供以下有效证件:属重度残疾人员的,需提供残联核发的《残疾人证》;属独生子女的,需提供计生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证件;属低保家庭的,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》;属特困职工家庭的,需提供工会组织核发的《困难职工生活帮扶证》;属优抚对象的,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对象证件。若上述证件丢失,可让发证部门补发或出具证明。